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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来源:希系情感

首先需要看这是个人债务还是公司债务才能决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在责任形态方面独资企业与公司的本质区别。所谓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论是企业经营期间还是企业因各种原因而解散时,对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如不能以企业财产清偿,则投资人须以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清偿。

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具备哪些条件?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在于: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二、工商注册的公司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2、股份有限公司

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外商独资公司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5、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授权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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