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济犯被羁押后主要有以下流程:
1.机关侦查阶段。在该阶段机关可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经批准逮捕后,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经申请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半个月。同时,若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在确认案件证据充分可以起诉后,向人民提公诉
3.是人民审理阶段。人民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二到三个月内进行判决。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情况时,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https://www.66law.cn/tiaoli/1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