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在股东责任承担上存在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的出资为限;而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盈亏承担的约定仅在内部有效。现行法律规定了按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的常见做法。
法律分析
首先要弄明白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也叫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的出资为限。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在《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对于盈亏承担的约定受法律保护,仅具有内部效力。
同理,对于内部约定利润由某一人全部享有,亏损由某一人承担都是有效的。现行两部法律解决了常人所想的按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习惯做法。
拓展延伸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公司债务的影响,他们只需承担其所持股份的金额作为责任限额。这种责任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经营亏损、债务违约等情况。然而,如果股东存在违法行为、滥用权力或违反公司法规等情况,法律可能会对其进行追责。因此,有限公司股东责任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旨在保护股东的个人财产,同时也要求他们遵守法律和公司规定,不得滥用权益。
结语
根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内部约定在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受法律保护,对于利润和亏损的分配也具有有效性。有限公司股东责任保护了股东的个人财产,但对于违法行为仍可能追责。这些法律规定旨在平衡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确保股东遵守法律和公司规定,不滥用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