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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计划实施方案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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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计划实施方案范文1

 

根据《兴化市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兴价〔2015〕20号)规定,结合秦皇岛煤炭网的2021年第一季度秦皇岛港口5500大卡煤炭离岸价格情况,现就2021年第二季度热力价格调整提出如下方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一、依据及规定

2.《兴化市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兴价〔2015〕20号)第四条-煤热联动的煤炭价格,以秦皇岛煤炭网的每周平仓价的中位数的综合平均值,折算为7000大卡标煤后的煤炭价格,作为联动基数;第六条-确定联动系数为1:0.1,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降1元,供热价格相应上涨或下降0.1元。

二、现行热力销售价格水平

市热电公司现行热力销售价格是本委于2021年3月公布执行的(兴发改发〔2021〕35号)应急联动价格,自3月16日起供热疏导价格临时调整为207.28元/吨。

三、2021年第一季度应急联动价格调整情况

针对春节前后煤炭资源供应偏紧,价格及运费上涨迅速的情况,经市同意,本委于2021年1月至3月启动煤热价格应急联动。根据兴发改发〔2021〕5号、22号、35号通知,市热电公司煤炭每月采购煤炭实际到厂价格,按联动系数(1:0.1)测算,2021年1-3月份供热销售价格由197.78元/吨分别调整为207.41元/吨、217元/吨、207.28元/吨。

四、2021年第二季度价格调整方案

1.以7000大卡标煤计算,秦皇岛煤炭网的2021年第一季度煤炭价格为761.9元/吨,与2020年第四季度720.元/吨煤炭价格相比,每吨上涨41.01元。按联动系数(1:0.1)测算,供热价格上涨4.1元/吨,供热销售价格由197.78元/吨调整为201.88元/吨。

因保供需要,市热电公司第一季度实际采购煤炭价格加权平均值为1092.03元/吨,与秦皇岛煤炭网的价格761.9元/吨相差330.13元/吨,按联动系数测算供热价格相差33元/吨。经对热电公司相关合同及调查,属于企业采购煤炭的实际投入。

为共度时艰,对煤炭采购价格适当疏导,第二季度分摊6元/月,剩余部分拟在后期煤炭价格下跌时进行疏导。2021年第二季度热力销售价格调整为207.88元/吨。

2.调整后的价格自2021年4月16日供热量起执行。

销售计划实施方案范文2

2.计划和指导工作人员,训练和对其进行绩效评估,发展并控制销售和服务程序。

3.解决用户关于销售和服务的投诉。

4.指导和协调各类销售活动,包括所生产的产品、服务、商品或其他物品的销售。

5.拜访给予的经销商,激起其对建立或者扩大合作计划的兴趣。

6.确定价格时间表和贴现率。

7.与准客户商讨其对设备的需要,并且给用户提出购买设备型号的建议。

8.监督地区的、本地的销售经理和他们的工作人员。

9.指导文案人员对出口信件、投标请求、信贷收集作记录,保持目前关于关税,许可和的信息。

10.检查运营记录和销售报告,确定盈利。

第一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开发、客户管理和产品销售组织工作。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主要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方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条 根据企业的近期和远期目标、财务预算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出销售计划编制原则、依据,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制定和审核销售预算,提出产品价格实施方案,向销售部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第三条 掌握国内外产品市场的动态,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各部门销售成本、存在问题、市场竞争发展状况等,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监督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 。

第五条 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和参加国际、国内产品展销活动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准备材料,参加销售活动,广泛宣传本公司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第六条 。

第七条 定期检查销售计划实施结果,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 掌握产品价格实施情况,控制公司不同客户对象及其不同季节和价格水平,定期检查计划实施结果,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保证企业较高的平均赢利水平。

第九条 定期走访客户,征求客户意见。掌握其他公司销售情况和价格水平,分析竞争态势,调整产品销售策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

第十条 参加公司收款分析会议,掌握客户拖欠款情况,分析原因,负责客户拖欠款催收组织工作,防止长期拖欠。

销售计划实施方案范文3

为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医发〔〕1号)以及省农业厅印发的经省批准的《年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农医〔〕86号)以及市农业局印发《年永泰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农【】4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年塘前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职责分工

各村民委员会对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我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保证免疫密度。乡、村委会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乡镇农业(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的供应、保存和使用监管。

乡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执行所需经费,包括疫苗、耗材、人工、监测、疫苗储运等经费,负责疫苗等相关经费的监管。

乡直其他有关部门依法配合做好我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落实。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委会要按照本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本辖区强制免疫具体实施方案。

(二)认真组织部署。各村要结合本辖区的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认真组织部署强制免疫工作。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前,各村都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三)加强免疫技术培训。乡镇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逐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村级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并于年月20日前将本年度培训计划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实施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同时,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四)加强免疫档案建立。规模养殖场必须在所在乡镇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建立健全免疫档案。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把好散养农户的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详细情况的记录关。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做到《动物免疫证》入场(户),乡(镇、街)、村有由村级动物防疫员、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主干共同签字确认的免疫记录表和免疫统计表;。

(五)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对疫苗使用实行月报和免疫情况实行半月报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二、五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告乡农业(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五、疫苗监管

(一)强化疫苗供应管理。强制免疫疫苗按照省厅统一招标采购的,并实行省—市—县(市、区)—乡(镇)—村(规模场)五级逐级发放制度,原则上不得越级发放。各乡镇要进一步规范疫苗供应工作,建立健全疫苗供应记录档案;要对疫苗的保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冷链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疫苗质量的稳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倒买倒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二)进一步规范疫苗自购行为。各村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的备案制度,并将辖区内《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备案情况表》报乡农业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所需经费自行承担,疫苗只限于本养殖场内饲养的畜禽防疫用。乡农业(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养殖场的疫苗采购和使用情况的监管,严禁养殖场以技术服务、推广、代销、代购、转让等名义进行变相销售或经营强制免疫疫苗的行为。

(三)及时处理好动物免疫应激反应。动物强制免疫出现应激反应的,应及时报告,出现大规模应激反应的,应在1小时内报告,以便逐级上报。及时会同省、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疫苗生产企业核实情况,调整供应疫苗的品种。并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强制免疫应激死亡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农牧〔〕135号)的规定,认真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应激死亡认定工作,规范做好应激死亡补偿的申请、审核工作。

六、经费支持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财政和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集中免疫防疫员补助及其他费用由乡镇负责。

七、监督检查

(一)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逐个环节研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加强免疫效果检查。乡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将免疫效果监测情况作为各村免疫工作的考核指标,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对被抽检的场(厂)、或村存栏家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尽快进行加强免疫。

(四)加强动物卫生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时,应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标明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强化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乡农业(畜牧兽医)技术服务要及时掌握本辖区的免疫工作进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定期对各村强制免疫计划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免疫工作到位。

(六)做好免疫失败的处理。乡农业(兽医)技术服务部门对辖区内的动物强制免疫失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认真分析免疫失败的原因。

销售计划实施方案范文4

。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计划生育药械(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和成人“性用品”(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和仿真工具等种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镇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规范广告宣传,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五)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六)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起草行动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信息沟通、向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汇报工作进度等。负责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查找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规范管理制度。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提出规范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性建议。

(三)珊瑚卫生院: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和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性建议。

(四)珊瑚工商组:在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部门配合下,查处无照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五)珊瑚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在计生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阻碍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卫生、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处理。

三、方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采取条块并举、上下联动的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4年4月中旬)。

镇牵头成立由人口计生、药监、质监、卫生、工商和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治和督查阶段(2014年4月下旬—7月底)。

各单位按市主管部门的具体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自查整治工作。以计划生育药械的生产、经营和成人“性用品”市场为主,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取得成效。通过自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有证的生产、经营行为,纠正已有证但不规范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的生产、经营行为。

4月至10月,相关单位将截止每月15日的自查和整治情况上报市主管部门及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部门工作进度表和执法监督汇总情况于每月18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于7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自查,迎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督查,并根据督查反馈意见,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三)迎接综合检查与整改阶段(2014年8—9月)。

8月份,市相关部门迎接省对应部门系统专项督查,9月份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市、市(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四)全面总结与迎接国家检查阶段(2014年10月)。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9月底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国家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镇成立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相关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整治的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尽职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销售计划实施方案范文5

一、总论

(一)申请项目概述

(二)项目预期目标

1.总体目标

2.阶段目标

3.资金投入及使用计划

二、项目技术成果的先进性分析

(一)简述

(二)项目创新点

(三)知识产权状况

三、项目实施方案分析

(一)项目的转化内容与技术路线

(二)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三)项目产品市场调查与竞争能力预测

(四)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五)项目实施风险评价

(六)项目实施计划

四、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一)成果转化目标分析

(二)经济效益分析

1.成本分析

2.盈利预测

3.经济效益分析

4.项目投资评价

(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分析

五、项目支撑条件分析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单位转化能力论述

(三)单位职工队伍情况

(四)单位管理情况

(五)单位财务经济状况

(六)合作单位研发能力

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概要

一、总论

(一)申请项目概述

包括项目已有的核心技术,本次申请需中试、转化的主要内容、创新点、技术水平,项目在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限200字以内。如果申报单位同意“*”信息公开,此内容应属可以公开部分)。

(二)项目预期目标(此栏目各项指标是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1. 总体目标:包括项目执行期间(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资助期限内)计划投资额;项目完成时达到的成果熟化程度、项目执行期结束时达到的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需用定量的数据描述)、执行的质量标准、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认证及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等;转化后可获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2. 阶段目标:(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是项目后续资金划拨的重要依据)在项目执行期内和结束时,每一阶段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进度指标、技术工程化指标、资金落实额、生产建设情况、实现的销售收入和示范规模等。每一阶段目标应进行比较详细的、可进行考核的定性定量描述。阶段目标完成时指标应与“总体目标”条款中的“技术、质量指标”一致。

3. 资金投入及使用计划:包括在项目执行期内计划投资额,其中已到位投资额和需新增加的投资额;列表说明项目执行期内由单位负责完成的新增投资资金到位时间和到位金额。

二、项目技术成果的先进性分析

(一)简述

简述本项目所涉及的具体农业生产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近期发展趋势,并将本项目技术成果转化后在克服生产中现存的主要问题与国内、国外同类技术、产品进行质量性 能等量化比较,描述项目实施前后技术经济指标将发生的主要变化(可以表格方式说明)。

(二)项目创新点

论述项目创新点,包括技术创新、产品结构创新、生产工艺创新、产品性能及使用效果的显著变化等。申报单位应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本项目的创新点、创新范围 、创新难度,并附上权威机构出示的近期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报告或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已有样品的可附照片。

(三)知识产权状况

;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尤其是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归属情况。合作转化和委托转化的科技成果,及购买的科技成果,需附上相关的合作转化协议书和 成果转让说明;引进技术再转化的成果,需说明再转化的主要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单位自主转化的成果,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或技术鉴定报告。

三、项目实施方案分析

(一)项目的转化内容与技术路线论述

详细说明本项目开展中间性试验,或技术组装、配套、集成,或生产性试验示范的具体内容,以及所采取的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案。

(二)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说明本项目开展中间性试验或生产性试验示范的具体地点与规模;各参加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分工(需附相关合作协议);;简述转化过程中的“三废”情况及处理的措施和方案;如果是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技术成果,说明是否已获得批准或许可,如 果还没有获得,需描述目前申请、审批进展情况以及预计何时可以获得。

(三)项目产品市场调查与竞争能力预测

说明本项目成果转化后技术或产品在农业生产中的用途,分析本项目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份额等。

销售计划实施方案范文6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决定成立*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县常务副)

副组长:*(县办副主任)

*(县粮食局)

成员:*(县发改局副)

*(县监察局副)

*(县财政局副)

*(县审计局副)

*(县质监局副)

*(县统计局副)

*(县粮食局副)

*(县农业局纪检组长)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县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检查指导组、案件核查组、资料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县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本县清仓查库工作;二是汇总自查结果,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三是协助市级工作组开展普查工作;四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上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全县2009年3月末县储备粮统计报表,各类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县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并分解,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县辖区内的所有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地方储备粮和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和账务处理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重点检查账实、账账是否相符,帐务处理是否合规等。对利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收购的粮食,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承储企业。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1—2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调查。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31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全面普查,省重点复查和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县级自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县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各阶段的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另文下发。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09年3月15日前成立县级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县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机构备案。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根据〔2008〕118号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领导小组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09年3月上旬,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2009年贵州省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届时,县有关部门按市领导小组下达的培训名单组织培训。2009年3月中旬,县级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对散装储存的粮食,要制作特制大容量器,并配备深层扦样器。对需要熏蒸杀虫处理的粮食,要提前安排,务必于2009年3月22日前熏蒸结束,并及时开仓进行通风散气,不得影响清仓查库工作。考虑到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应根据清查工作需要,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对不能配置散粮自动秤的库点应提前将粮食定额打仓,以备检查。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县级领导小组督导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因统计、账务等资料汇总分解任务较重的,自查阶段可延至4月10日完成。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对数据汇总中的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4月15前,县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及相关汇总报表;4月20日前,县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总结报告包括县级组织企业自查和市级组织普查情况。6月10日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必须在县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主要负责人,都要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08〕118号)和《2009年贵州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2009年六*水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县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结合实际邀请、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严明纪律

县有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地方各级储备粮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经费保障

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工作中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财政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文件资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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