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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交通保险公司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维权?

来源:希系情感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未事先告知投保人其权利和义务,则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并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充分向投保人告知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投保人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五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告知义务。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以至于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保险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平原则。”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应向投保人充分告知保险合同内容和投保人义务,否则投保人有权要求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并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索赔。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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