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自收到保险标的损失鉴定书或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对给付承担保险金的范围和标准做出答复。如果保险公司拒不给付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给付,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自收到保险标的损失鉴定书或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对给付承担保险金的范围和标准做出答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应当提交保险合同、理赔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如果交通保险公司不认定你的伤情,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给出明确的理由和证据,如果仍无法解决,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维权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