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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提供计生证明有什么办法理

来源:希系情感

法律分析: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证窗口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地乡(镇)或者事处提出办理生育证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 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

(二) 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三) 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乡(镇)或者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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