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单位可以扣车
1、可以扣车的单位有以下:
(1)交警、巡警部门;
(2)公路局、公路稽查;
(3)部门、行政执法;
(4)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还有特殊部门,比如法务部门、督察部门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二、被扣车的情况有哪些
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5、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6、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