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旅游环境,根据主要领导关于“应针对近来频发的事故,采取扎实有效的综合措施加以防范,保护群众人身安全”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谢常委、宣传、副
副组长:冯市副秘书长
成员:宣传部、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市海事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县区、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旅游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统筹负责预防溺水事故的信息通报、工作协调和综合巡查等工作。
二、工作时间
每年4月至10月作为我市预防溺水工作的重点时间。
三、重点区域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以下区域作为预防溺水的重点区域:银滩景区、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银滩东区冯家江口海岸、侨港海滩、冠头岭南氵万海滩、岛海岸、海滨公园高德大桥沿线海岸、星岛湖、南流江、牛尾岭水库、鲤鱼地水库、清水江等全市江河湖泊水域;因建设项目开挖工地形成的人工水塘等区域。
四、主要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加强预防溺水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日报、晚报、365等网站、短信、微信及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宣传资料形式对市民、游客及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涉水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游客、市民和学生等群体对预防溺水的自我防范意识。(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电视台、日报社)
(二)实施分区重点监管。根据我市预防溺水的区域分布情况,建立分区负责制,各责任部门对责任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大人工监控、加大流动巡查、对所辖区内易于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设置醒目警示牌及安全
一、成立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班会、板报、橱窗等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的教育。
3、每年初夏时节,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责任。
4、当发生学生溺水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5、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预防的重点
1、班主任要利用板报、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2、每年初夏时节,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对学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
3、教育学生不要在放学、上学时段私自结伴,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去游泳。讲清危害和周围学校学生私自外出游泳发生溺水事故的教训,防患于未然。
4、学生进行校外活动时,最易发生溺水事故,班主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5、各班主任、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预防学生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溺水事故。
6、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对学生预防私自结伙去游泳苗头的劝阻,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
2、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校长报告,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青少年的生命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关乎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民族的未来。近年来,青少年儿童的溺水身亡事故频发,溺水成为每年春夏季青少年儿童伤亡事件的高发类型,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前,天气转热,暑期将至,全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严防辖区内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区“关于做好防溺水工作保障学生暑期安全”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教会学生自救技能,提高学生自护和防范能力;做到家校配合、联防联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着力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学生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学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责任落实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杜绝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
(1)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志龙
副组长:吴利平
成员:
(2)社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翠百社区
组长:许明霞
副组长:汪振岚
联络员:郑燕
东湖路社区
组长:汪媛
副组长:方红梅
联络员:王菲
百荷园社区
组长:时素芳
副组长:余红艳
联络员:钱珊
汇景社区
组长:赵曙芳
副组长:唐甜
联络员:吴彦婧
沿江社区
组长:胡云峰
副组长:胡斌
联络员:丁巧生
城北社区
组长:纪胜利
副组长:许玉琴
联络员:胡玉亭
府学社区
组长:杨友涛
副组长:刘燕军
联络员:鲍蓓蕾
2、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召开社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街道防溺水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分析本项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适时调整街居两级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防控责任,做到有活动、有措施、有落实。各社区为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对不重视,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突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要通过部门联合检查、各社区自查的形式对辖区内沿江处、沿河处、湖泊、山塘、水库及水沟、取土施工水坑等重点水域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活动,对危险水域设立禁止游泳警示牌,确保警示牌覆盖到所有水域,在水域的主要入口都要设置,且标识牌要切实醒目,能够发挥作用。要确定专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进行巡逻,有效劝阻青少年儿童下水游泳,及时处置突发事故,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4、完善制度,建立有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规范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和安全预案,探索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安全对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保卫制度,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溺水事故,要迅速行动并妥善处理。建立安全警示机制。街居两级防溺水领导小组负责督促社区在其辖区水域内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安全家访机制。由社区负责人带队,教师、团干部参加,在节假日特别是暑假期间,联合开展一次专题家访活动,了解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状况,开展防溺水面对面教育,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家长(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防溺水承诺书。对留守儿童要落实监护人,予以重点关爱。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各社区与学校在节假日前要进行一次沟通,就放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对接。突出抓好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事处职责主要是:
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督促检查落实。
②领导、组织溺水防控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③在主要路口、地段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组织宣传教育。
④安排有关部门、社区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开展排查,设立警示牌、落实专人值守。
⑤及时组织实施事故抢救工作。
社居委职责主要是:
①在主要交通要道、主要水口及易发溺水事故地段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向学生家长发出《告学生家长防溺水的一封信》,联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家访,开展广泛宣传。
②负责对辖区内的水域设立警示牌,确定一名专职监管员开展日常巡查。
③按照分片实行包保责任制,配合监护人、学校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④与学校在节假日前要进行一次沟通,就放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对接。
⑤及时发现和报告溺水事故,组织抢救。
5、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要通过在主要交通要道、主要水口及易发溺水事故地段悬挂横幅、树立警示标牌、上门发放宣传单,在学校开设溺水安全教育课、发放《告学生家长防溺水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群防群控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控工作。要坚持疏堵结合,免费向学生开放社区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相关服务。
四、相关要求
该项工作要于6月10日前制定并部署完毕,做到标识到位、宣传到位、巡查到位。在开展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工作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社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特殊作用,努力形成相互协调,齐抓共管溺水防控的良好局面。各社区要及时将本单位防溺水方案、好的做法、经验报至街道防溺办,街道防溺办将择优上报。
幼儿园防溺水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政治的高度、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出现的突发性事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思想,做到幼儿园安全底数清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幼儿园幼儿安全。
二、成立领导组。
1、防滑冰溺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园长成员:各班教师
2、园长是防溺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防溺水工作负总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划、明细的实施方案等全方位部署,是防溺水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防溺水工作的具体管理、按时督查、随时抽查和上传下达工作,建立指导、排查、督查机制,做到了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反馈、有通报,并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后勤负责防洪、防溺水工作所需人、财、物等保障机制的落实;各成员是防防溺水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每一个幼儿在园的每一个时段的安全实施监控,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同时规定所有班级教师均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间接责任人,对相应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连带责任。
三、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班一定要高度认识防洪、防溺水事件预防工作及严禁幼儿私自下河洗澡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险情早排查、预案早制定、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到位”的要求,落实巡查人员、设备、器具,将动员和工作部署、检查、处置预案等方面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溺水安全责任事故。
2、加强教育,规范管理。要增强幼儿规避危险的意识,教育幼儿不在危险地段滞留;要通过致家长的公开信、开家长会等形式,让家长知道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已有明确规定,严禁幼儿私自下河洗澡,以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幼儿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幼儿上、放学途中安全工作的管理。幼儿园要对教师和幼儿作一次防溺水、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且对突发性的洪水有防范和自救能力。
3、排查隐患,加强监控。各班要加安全检查的力度,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区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对幼儿上学、放学回家途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经常派人检查,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情报,以便提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幼儿生命安全。
4、教育幼儿不要在湖边、水池鱼池四周打闹及在河边玩耍。
5、对幼儿进行正面教育。
6、要教育幼儿尽量不下河洗澡(游泳),洗澡要有组织和安全措施,必须在家长的监护下才能洗澡,且必须在设施规范的游泳池洗澡。
7、严禁幼儿私自下滑冰下河洗澡(游泳)。
8、要让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幼儿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增强幼儿园的应急处置能力:
(1)幼儿万一发生溺水事件,幼儿园将通过专门的组织机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及时与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最好的医院,用最好的医生,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幼儿园将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对事件做出妥善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县、镇、村三级联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网络,有效防止学生溺亡事故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玉溪镇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副、镇长谢小军任组长,周海国、政协联络组长刘松及副镇长曾瑶任副组长,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包括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由姚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领导,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一)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调度全镇学生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镇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对全镇学生防溺水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现场交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本级的议事议程,实行网格化管理,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有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薄弱环节监管,对存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森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督促各村、社区、单位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调查处理责任,及时处置化解溺水事故矛盾纠纷。
(二)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辖区内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对不属于辖区内的水域,要及时报告镇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统筹辖区内开展防溺水日常巡查;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
(三)各学校(含幼儿园)。要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宣传预防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夏秋季节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和校园集中演练活动,在每年雨季,汛期及春、秋季开学初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与家长防溺水的安全意识。落实防溺水教育“六个一活动”,即“看一次专题片”、“唱一首歌”、“上一节课”、“贴一张挂图”、“写一篇作文”、“发一封信”。
(四)镇直各单位。要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宣传预防教育,加强对居民群众、干部职工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
(五)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学生防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的安全监管。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要积极履责,全面构建“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定期召开防溺水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动态信息,研究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
(二)抓好安全教育。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标语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要加强夏季、假期等重点时段的宣传和警示提醒。各村、社区要在辖区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学校(园)要建立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机制,确保学生做到“六不”。
(三)加强隐患整治。各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和权属关系,完成对所辖区域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各村、社区负责人要带队对分管辖区内水库、河道、堤坝、水闸、在建水利工地等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的全覆盖,不漏一处安全隐患。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水库、沙坑、池塘等地区设置固定警示标识外,要摆放一些简易救生物品。对在建水利工程、农村土地整理等因施工造成基坑积水等,要加强巡查值守,工程完工后及时妥善处置。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四)抓实巡查防控。各村、社区要建立并落实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全面加强对重点时段(放学后、节假日)重点水域(曾经发生过事故的)、重点对象(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的看护巡查,建立重点时段、重点水域专人值守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加强提醒,及时劝阻学生私自下水、戏水等危险行为。
(五)落实监护职责。各学校(园)要落实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职责,各学校(园)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班主任、其他教师要自觉担负起防溺水宣传教育责任,同时要协同有关部门、学生家长及学生监护人做好学生防溺水和安全监管工作。要强化学生上下学时间段管理,认真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等制度,有效解决学生出校门后监管缺失的问题。及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切实负起监护责任。
(六)强化应急处置。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镇村两级要建立应急救援队,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镇村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要迅速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各类溺水伤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镇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紧压实防溺水工作责任,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全面动员,强化措施,建立群防群治、联防联控防溺水长效工作机制,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防护网,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溺水事件发生。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构皮滩镇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洪松副、镇长
副组长:安田忠委员、
郑云飞委员、委员
周俊委员、副镇长、人武
成员: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办,由周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安排调度。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将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充分整合利用各种有利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普及基本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浓厚氛围。学校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退过专题教育课、班会课、每日安全提示、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活动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交管站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水上救生救助、航行、船舶和防漏水等安全常识。镇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青年志愿者等人员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知识。卫生院要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应急办要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等信息,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注意事项。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中“联户长”作用,通过召开群众会、走访、宣传车、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手册、文艺节目表演等形式,逐户开展防溺水宣传提醒教育活动,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立体化宣传格局。(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单位、各学校)
(二)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水务站要按照职责对全镇水库、山塘等进行全面排查,在水库、山塘涉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标牌、救生设施等;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隐患整改、警示标志标牌设立等工作;在河道沿岸设立公告牌,公告牌应当载明河道名称、管理责任人、管理范围以及管理范围内禁止和的行为。将防溺水纳入河长制巡查内容管理。(责任单位:水务站)
2.交管站要对通航水域进行全面排查,按相关规定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强化渡运安全隐患排查,对渡口渡船设施不齐、不适航的船舶,责令停航整改;对通航水域附近中小学校学生乘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回家返校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渡运。(责任单位:交管站)
3.村建中心要对全镇项目施工场地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及时清除深基坑等施工场地的`积水,落实好蓄水池等设施的现场安全管控措施;对校园周边和人口密集区域的项目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围挡和标识、标牌、标语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单位:村建中心)
4.村(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河流、沟溪、水库、山塘、水池水窖等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辖区学生、留守儿童、涉水等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摸排,详细了解基本情况,掌握活动轨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建立台账、作好记录。对辖区所有危险水域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全面加强日常监管监控
1.有效落实监管监护责任。村(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所有河流、沟溪、水库、山塘、水池水窖等实行定人包保,加强对辖区所有水域的巡逻检查,在活动频繁区域和时段安排专人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行为,并作好巡查记录;加强对辖区学生、留守儿童、涉水等重点人员的管理,特别要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严格重点人员包保制度,全面签定防溺水工作责任书,落实家长、监护人员监管监护职责。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组织教职工在假期开展家访等活动,对学生及家长再次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学校)
2.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的督查检查,督导学校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师生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标牌;严格学生考勤制度,班主任要掌握每日学生到校情况,任课教师每节课前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对未及时到校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未到校原因,掌握学生行动轨迹;宿舍管理员要按照学校管理制度,每天对寄宿生就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学生不在校或非正常离校及时通报班主任开展处置;加强门卫管理,不准学生私自离校,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学生要和家长对接清楚,按照学校管理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后由家长接离学校。(牵头单位:构皮滩中学、中心校;责任单位:各学校)
3.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安监站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六级六覆盖”网格化建设,探索整合利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等载体,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优势,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确保发生溺水事件时能够立即响应。(牵头单位: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动员、实施、总结等工作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应急、安监、水务、村建、交通、构皮中学、中心校等部门和村(社区)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判,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在溺水高发期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发生涉水事件能够及时响应。强化信息报送,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不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处理,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请各村(社区)、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构皮滩镇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于10月30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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