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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实施方案(5篇)

来源:希系情感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纲要(20xx一20xx年)的之年。为做好今年“12i”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和“”期间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开展XX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建设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下句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创建集中宣传活动

  1、时间:2Ol1年l月2日(星期五)上午9:0一 l:

  2、地点及参.加单位

  (l)主场:地点:市人民广场参加单位:市、市、市、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计生委、市一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执法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市地税局南谁区。

  、团市一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各3一5人.及琅圳各单位参加活动情况表(附后一)于11月30日局区前传真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2)分场:各县一(市)。

  3、内容

  (1)大力宣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意识、公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2)结合实施“五大战略”和“五个”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3)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4)重点宣传普法和法治创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服务司法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4、形式

  (1)主场: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通过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2)分场:在辖区繁华地段,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接受群众咨询,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等形式,开展教育宣传。

  (二)以“流动法律课堂”为载体,市人社局、市教育

  局、市经信委、市农委、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进学校、进企业、市建委要分

  别组织集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监所、进工地活动。

  (三).各地.各部门要在活动期间自行组织开展一次法制

  RI或讲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口各县(市、区)、市直各

  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动的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加强对活切实开.展系列活动宣传活动。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要紧紧围绕“法律八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安排积

  极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和法治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

  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媒体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加强对“12-”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展示宣传活动盛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四)加强联系,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制定活动方案,11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于12月25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包括活动开展信息、图片等)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提升绩效管理,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局信息宣传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更好地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推进工作创新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信息宣传内容

  各科室(大队)要注意挖掘信息,捕捉信息,切实拓宽信息报送范围,内容可涉及日常业务、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主要有:

  (一)、要求定期报送的信息:

  1、各大队每周的工作情况;

  2、各大队每月工作情况;

  3、各大队在网络上发帖、跟帖情况。

  (二)、不定期报送的信息:

  1、本科室(大队)工作新动态;

  2、及省、市重要会议、重要及重大措施出台后的贯彻落实情况;

  3、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特别是“五大战役”有关项目的进展情况;

  4、工作推进中的典型示范经验;

  5、在重点工作一线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模人物;

  6、专题调研、评论文章。

  二、信息宣传方式

  1、办好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要做到及时、适时更新。各科室(大队)将需要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开的内容及时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至局办公室,邮箱,并注明链接板块。

  2、办好《城市管理执法简报》。由办公室负责编发,各科室(大队)及时将周、月工作情况及工作动态向督查科、办公室报送,其中工作动态以大队简报或其他形式报送办公室,《周(月)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督查室及办公室,《南平市规划区内违建情况汇总表》及《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督查科。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电视、网络等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宣传。积极在闽北互动论坛、大武夷新闻网等在南平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的论坛、网站上发帖、跟帖,让城市管理工作深入人心。

  4、结合信息内容及业务关联性,向《闽北快讯》、《闽北要讯》、《南平市机关效能建设简报》等、市及市直综合部门信息简报刊物报送信息稿件。

  5、向国家、省、市专业刊物及公共传媒投稿。

  三、基本要求

  (一)、审核要求。各科室(大队)报送的信息必须准确,所涉及内容口径必须是已确定的,并由局执法督查科审核通过。对内容口径尚不明确的,必须由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报督查科审核通过;上报到市的,必须由有关分管领导审核;对重大信息,由审核把关。

  (二)、时效要求。为体现信息的时效性、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快”。

  1、《周工作情况统计表》、《南平市规划区内违建情况汇总表》及《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要在每周早会的当日内报送,《月工作情况统计表》、《网络信息宣传统计表》要在每月最后一日内报送。

  2、新情况、新内容、新成就、新动态等要在当日内报送;重、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送。各大队每月至少出一期简报或以其他方式报送一条信息。

  3、、市约稿类信息按时限报送,不得延迟上报或不报。

  (三)、网络信息要求。各大队需安排3-5名人员在闽北互动论坛及大武夷新闻网等在南平当地有重大影响力的网络、论坛上发帖、留言,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各大队每月至少跟帖10条,并按月向局办公室报送《网络宣传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四)、格式要求。

  1、周、月的工作情况由办公室、执法督查科提供统一制式的《XX大队周(月)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2)、《南平市规划区内违建情况汇总表》(附件5)、《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6)。

  2、各大队简报格式参照附件4。

  (五)、信息质量。各科室(大队)报送的信息要内容真实、主题明确、文字精炼、条理分明、格式规范,并注明报送大队、日期和作者。各科室(大队)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信息质量把关的重任,确保信息报送的质量。

  四、考核措施

  为了保证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落实,局里将实行考核奖惩制度。一是在每季度末对各科室(大队)的信息报送情况、采用情况、排名情况及网络宣传情况等进行通报并酌情给予经济奖励;二是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各科室(大队)年终考核内容,并把信息宣传工作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周(月)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不及时的科室(大队),在早会上进行通报,通报次数达3次以上的则取消该科室(大队)负责人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五、经济奖励办法

  为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报送各类信息,对优秀的信息将被推荐给《南平建设》刊物,如被采用将获得每条10元的奖励;对在市、省、国家级刊物上以市执法局名义发表信息和文章的分别奖励20元、30元、80元,市、省级头版头条分别奖励200元、300元;对在闽北互动论坛等网络媒体上发表具有良好导向性的文章、帖子的每帖奖励2元。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思想为指导,着力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推动全社会观念的转变,确保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市教育局王红月

  副组长:市教育局副魏超

  成员: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各中职学校校长、各初中学校校长。

  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全市职教宣传日常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职成科(教育科)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宣传形式

  (一)市教育局统筹职业教育宣传

  1、宣传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五个职教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中职学校招办负责人、中职学校优秀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宣传材料等进行职业教育宣传。

  2、宣传时间:从20xx年5月23日—6月23日,开展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统一宣传活动。

  3、宣传范围:各宣讲团成员分别进入全市初中学校和20xx年初三毕业班级开展职教宣传。做到与所有初三毕业生面对面、与初三毕业班主任面对面、与初中学校校长面对面、与大部分初三毕业生家长面对面。

  4、宣传形式:

  (1)宣讲团成员入校、进班集中进行宣讲。

  (2)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宣传进社区活动。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宣传材料,发放到市、区街道、县乡镇和社区等单位,在宣传栏张贴。

  (3)开展职业教育服务进家庭。市教育局将统一编印20xx年芜湖市中招《报考指南》,6月底将免费发到每一个初中学校、发到每一位中考学生手中,帮助家长、学生选择学校、填报志愿。

  (二)利用宣传媒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

  1、市教育局通过芜湖教育信息网,开设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栏,公布芜湖市20xx年具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有关中职学校招生简章、芜湖市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等,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2、市教育局通过报纸、广播、发布全市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广告、中职资助、致全市初中毕业生一封信等,通过电视媒体采访中职优秀毕业生、中职招办主任访谈、省级示范、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宣传采访等,开展广泛的职教活动宣传。

  3、各中职学校应通过开展“招生集中咨询日”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及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和措施,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特色等,职业学校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典型实例,展现职业学校学生的风采,职业学校学习、升学、就业优势。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宣传工作,要根据市职教宣传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和实施步骤,统一安排本辖县、区内的职业教育宣传工作,为职教宣传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职业教育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2、今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本次宣讲团集中安排在市、区生源学校宣讲,各县生源学校宣传由各县教育局组织统一进行宣讲。

  3、职教宣讲团要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资料、统一组织培训、统一安排宣讲。不做与职教宣讲团无关的事情,确保职教宣传的有效性。

  4、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职业教育宣传相关工作。宣讲时间上下午均可,主要内容是集中宣讲、接待学生和家长咨询。

  (1)学校要有专人负责职教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职教宣传的接待、安排、指导等相关工作。

  (2)宣讲团安排宣传人员进校宣传咨询,学校要安排适当地点作为职教宣传咨询活动场所,统一悬挂“芜湖市中等职业教育宣传咨询”横幅。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安排毕业班学生到职业学校实地参观、考察。

  (4)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严禁有偿招生。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和班主任的职业教育宣传培训,一经发现有偿招生和违背招生的,将对当事人和学校管理者进行严肃处理。

  (5)建立和完善督查指导制度。市教育局将加强对职业教育宣传组织工作及宣传效果的监督、考核及跟踪管理。适时抽查、对宣传工作组织有效,宣传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关注饮食用药安全,营造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良好氛围,经党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大宣传格局,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

  强化《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增强食品药品企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遵章守法、规范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二)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

  在继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宣传的同时,突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了解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现状,努力消除社会对食药监部门职责的误解。

  (三)着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动员各方力量,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使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得到提高,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举措与新成效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举措及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以及形成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成效和新面貌。

  (五)着力宣传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做法

  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创业型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重点宣传帮扶医药产业项目和餐饮服务业进展情况,结合市“转型升级、强市富民”的要求,努力推进本市新医药产业的宣传和引导。

  (六)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风行风建设成果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关党建、文明行业创建、队伍建设、扶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措施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市局机关各处室要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各履其职,协同配合,有序推进五大类十五项宣传措施,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一)强化政务信息宣传

  ⒈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网络,积极主动向省局汇报,力争将市局列入国家局政务信息报送直报点,在扬中局基础上扩大省局政务信息报送点范围,争取再有1~2家辖市(区)局或直属单位成为省局政务信息直报点。

  ⒉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继续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保持领先地位,确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党政信息工作指标、“中国镇江”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目标。

  (二)注重媒体引导

  ⒊积极向《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江苏食品药品监管》、《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投稿,全方位宣传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成就、新形象。

  ⒋建立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适时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联谊会,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交流,集聚媒体智慧,共商宣传大计。

  ⒌主动邀请主流媒体记者采访,主动向媒体通报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强化法制宣传,震慑违法行为。

  ⒍继续开展电视台“滚动字幕”、广播电台“食药监之声”、主流报刊“食品药品专栏”、走进“行风热线”和“中国镇江”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宣传工作,正确发挥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三)开展“走进农村、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

  ⒎通过“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分别向、市、市、市政协、市纪委等领导机关,全面汇报、通报近年来监督管理、服务企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⒏开展和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活动,由局领导带队,邀请研究室等领导参加,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和帮扶,形成调研报告,促进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

  ⒐设计、编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组织编印包含职能介绍、“四品一械”安全知识、举报投诉方式等有关内容的读本等,开展结对扶贫、咨询服务、广场宣传等活动,积极参加“3.15”、“12.4”等宣传日活动,进一步丰富市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与维权意识。

  (四)用好网络、短信等平台

  ⒑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维护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各类政务信息、公示公告等。

  ⒒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假劣药械信息、虚假药品广告监测情况等,发布消费警示。

  ⒓借助移动、电信等通讯网络,及时、快捷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讯息,增强市民消费信心。

  ⒔认真做好“12345”服务热线、“信箱”、“镇江论坛”、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咨询等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

  (五)增强宣传工作合力

  ⒕成立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明确一名信息宣传员,在此基础上成立局对外宣传工作小组。对外宣传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扎口,因地、因时、因事开展对外宣传。

  ⒖加强考核检查。树立“对外宣传,人人有责”的观念,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处室宣传工作负总责,将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工作情况列为月度行政办公会各处室必须汇报的内容之一。由局办公室每月通报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强化考核,将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工作情况与各处室和干部职工创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并于年底表彰一批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新闻宣传工作是生产力资源,具有外树形象,内聚力量,凝聚人心,教育群众,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服从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闻宣传工作小组

  组 长:欧阳玲(委员、宣传员)

  副组长:周子荣(副)

  二、目标任务

  1、各村每年向新闻宣传工作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6条以上,全年完成6条的年终考评得满分,否则每少一篇扣0.1分。

  2、新闻宣传工作小组成员每年在《今日安福》或《新安福》上稿2篇,县网2篇,《安福手机报》3篇,每年上稿《井冈山报》或《江西日报》一篇。

  三、上稿奖励标准

  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上稿奖10000元/篇。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头版头条上稿奖3000元/篇,版面头条上稿奖1500元/篇,头版普通稿件奖1000元/篇,它版普通稿件奖500元/篇。

  3、《江西日报》头版头条(含头版1500字以上稿件)上稿合署稿奖1200元/篇,单稿奖2400元/篇;版面头条稿件合署稿奖800元/篇,单稿奖1600元/篇;头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400元/篇,单稿奖800元/篇;它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200元/篇,单稿奖400元/篇。

  4、《井冈山报》头版头条上稿合署稿奖400元/篇,单稿奖800元/篇;版面头条(含头版1000字以上稿件)合署稿奖200元/篇,单稿奖400元/篇;头版普通新闻合署稿奖150元/篇,单稿奖220元/篇;它版普通新闻合署稿奖120元/篇,单稿奖180元/篇。

  5、《安福报》头版头条合署稿奖100元/篇,单稿奖200元/篇;头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80元/篇,单稿奖150元/篇;它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40元/篇,单稿奖80元/篇。

  6、安福网、安福手机报上稿合署稿奖30元/篇,单稿奖60元/篇。

  7、合署稿指占乡镇考评分值的一半,单稿指占乡镇考评分值的全分。宣传报道小组成员在完成县里下达任务范围之内的稿件,按80%的奖励标准执行,超出任务完成部分,按基本奖励方案奖励。

  四、奖励兑现办法

  1、计奖稿件都应将真实、有效凭证(如整张样报、用稿通知单原件等)及时上报镇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则以办公室统计的为准进行奖励。

  2、采取按半年一次兑现的方式,半年进行一次上稿情况汇总。

  3、出现严重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纪律,受到查处和通报批评的,或因撰写虚假失实新闻报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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