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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来源:希系情感


一、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不是税率。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但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营改增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4大事项

(一)纳税申报期

(1)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2016年6月份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

(2)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可以适当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016年6月30日。

(3)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

(二)使用注意事项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试点纳税人可在2016年4月30日前到主管国税机关领用,但应在2016年5月1日(含本日)后开具。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普通(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扩大取消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1、纳税信用B级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包括专用、货物运输业专用、机动车销售统一,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本省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信息,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2、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进行认证,登录本省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信息,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2016年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认证的有关规定。

3、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征销售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税款、代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发[2015]155号)等有关规定,营业税改征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办税。自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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